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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天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产认购合同纠纷

2014-02-28 17:26:34    江苏省    夏女士    点击:

13年6月份本人在天利商务大厦门市售楼部签定了商品房的认购书合同,合同上认购面积约71.03平方,总价约47W,预交了2W的认购金,半年后,13年12月28日开盘,告知现在实际面积多出十多平方,新面积为82.98平方,多出了11.95平方,和国家规定的3%误差太大,使用强卖手段,本人只接受合同上面积外加国家法律规定的3%以内的面积,拒绝接受额外多出来的面积,多出来的面积开发商又不同意赠送,和售楼部协商无果,那我只有选择退房,让他们退还我的认购金2W元及利息,但是天利方面对我提出来的2个要求都不给说法,一定要我接受多出来的面积,如果我不接受,就告我违约,赔偿10%购房款。又经过多次交涉,天利方面售楼部同意我退房,让我去签定退房合同,签定退房合同后,必须要在他们将我这套房卖出去以后,才能退还我的认购金,我不能接受他们这样霸道的口头条件。这段时间,因为他们时间的耽误,房价也有上涨,各地公积金和银行的房贷收紧,造成我买房计划的耽误和损失。我要求他们赔偿给我买房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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