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温歌华一期部分业主于2012年与湖北花样年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清的首付款,合同约定于2013年12月31日交付。但于交付当日我们业主们理所当然的认为新买的房子里,人们当然希望水电气、消防等设施都齐备了,再住进去才能放心。可近来,襄州区的新建小区温哥华1792却在一些基础设施并未到位,没有通过综合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急着要业主们收房,对此,业主们自然不干了。 最近几天,襄州区温哥华小区1号、2号、3号楼的近百位业主,一直在为收房的事,与开发商闹得不可开交。 业主代表表示:“我们收房开发商必须提供的三证一书,但现在是没有的。” 业主们说, 按照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是2013年12月31日,可开发商通知我们们过来收房时,我们一看,楼房却根本没有完全峻工,不仅很多电线都还裸露在外,连基本的消防设施也没安装到位。我们要求开发商提供权威部门开具的综合竣工验收报告,开发商也拿不出来,只肯给我们提供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觉得房屋根本没达到交房条件,业主们于是都拒绝收房。 业主代表说:“这个水、电、天然气,都没有按照合同的兑现。” 业主们认为,开发商急着交房,无非是害怕逾期交房,要支付违约金。而对于业主们的抱怨,开发商辩解说,因为2012年12月26日才向襄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报资料,并且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条件是商品房验收合格即可交房,至于其它的消防等设施是不影响交房的,如果业主不同意可以起诉。” 而对于这起纠纷,襄州区房管局的相关负责人也表态说,温哥华1792小区这三栋楼在没有通过综合竣工验收的情况下,的确是不具备交房条件的。 但是对于开发商的辩解我们要问了,房管局负责人都表态说你们不对,可为何你们却如此违背相关法律于不顾呢?认为还是业主的不对呢?你考了驾证通过了就可以出来开车吗?你不还是要拿证才行吗?你的主体验收通过了,就代表你全部合格吗?消防非得出事你们才会处理吗?这些开发商的心都太黑了,太把我们为主当憨了吧~。最近这些关于开发商的也不仅仅是我们湖北襄阳这一个小区,现在仅在襄阳市区内就有不下百家企业是如此的交房,我想这个投诉不仅仅是为了我们这一个温歌华小区,更是为了以后千千万万个类似的问题,请相关部门对于其处罚,并给我们业主一个合理的交待。我们一期的近百家业主强烈抗议开发商的这种做法,强烈搞议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