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帮助,我们一直和二房东租房,至今租期还未到。11月6号刚交一季度的房租,11号中介房东通知我们如想继续租住,必须给2万元的转让费,否则让我们立马搬走,欠下的租金和押金要半年后退还。原因是大房东因为中介房东拖欠房租强行收回房屋,如想重新签约继续使用必须给对方三万的转让费。即使违约也是对方违约,不给违约金就算了,连押金和刚交的房租都不退还。简直一点天理都没有。这些白花花的银子都是我们起早贪黑赚来的,不能就这样便宜了这些没有道德的人这个二房东在厦门还有很多这样的房子,象这样类似的房东即使合同写退还,到最后都以各种理由扣押。他叫杨凯泽 祖籍是福建泉洲人,现居住厦门思明区。他的身份证号是:3502031970100*****;电话是:138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