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2日,和北京大海云水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租赁了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新通国际花园28号楼1单元204户的次卧为期一年。在2013年10月26号甲方以收回房屋为理由迫使搬出。搬出后消极调房。现住房月租900原住房月租950差价不于退还。并造成当月电费200元损失。并拒绝承担搬家产生的费用。搬如现在房屋后多项义务没有履行。并迟迟不于改签合同,电话多次联系都于忙为借口推脱。中途多次提出尽快解决问题后改签合同,甲方多次推脱不解决问题,也不改签合同。本方于2013年11月晚提出终止合同,并提出给予赔偿。甲方明确拒绝,并扬言:你看着办吧。请消协给予帮助,谢谢。 投诉人:杨杰 电话 :1371828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