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10月10日在白丁润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在白沟津保路路南侧开开的白沟副食批发商城的住宅项目已交11万元,签约至2011年12月20日交房延期至2012年12月20日交房。再次过程中发现本人所购买的住宅非住宅项目,其中具有哦极大的欺诈性!本人投诉:要求退房(按现价)! 退房理由:第一,本立项为商业立项,属非住宅项目。 第二,合同注明有天然气设施,而实际没有。 第三,合同中按住宅销售,实际为商业项目。 第四,本项目在未取的销售(预)售证的情况下公开销售。 第五,交房滞后。
本人于2010年10月10日在白丁润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在白沟津保路路南侧开开的白沟副食批发商城的住宅项目已交11万元,签约至2011年12月20日交房延期至2012年12月20日交房。再次过程中发现本人所购买的住宅非住宅项目,其中具有哦极大的欺诈性!本人投诉:要求退房(按现价)! 退房理由:第一,本立项为商业立项,属非住宅项目。 第二,合同注明有天然气设施,而实际没有。 第三,合同中按住宅销售,实际为商业项目。 第四,本项目在未取的销售(预)售证的情况下公开销售。 第五,交房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