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0年11月8日 在内蒙古呼和浩特金川开发区汇金路与110国道十字路口300米 , 亿阳汽车城西500米路北碧水蓝山购买21号楼3单元3楼东户房屋{楼层数量六层},在2013年4月份装修后入住,发现漏水原因是因为缺少主梁{承重梁}而造成房屋漏水,居然一楼和二楼四五六楼不漏水偏偏我购买的三楼漏水,在于开发商反映当时情况后得到的回复是换房承担装修费1万与实际装修费相比本身装修费用缺少十三万之多,在争吵过程中开发商让我去走法律程序,我一个地道农民不知如何走法律程序因而我在此投诉希望有哪位好心人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