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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乐居行房地产合同就是霸王条款

2013-08-06 14:40:18    北京市    张女士    点击:

我与同学于2013年6月27日,通过北京乐居行中介公司在昌平天露园二区租了一间主卧带卫生间,月租金:1400。当时,他们的业务员让我们交1400元订金,我们那天没带够那么多就交了200。于2013年6月28日来中介公司签合同,中介公司要求订金交全,才能看合同,我们交齐后,合同是看了,期限:到2014年3月5号,这日期是他们定的,我们一直就没明白怎么回事,而且合同与当时业务员跟我们说的不一样,业务员当时说1400一个月,可以给我配相应的硬件设施,我们除房租外秩序交水电燃气费即可,没有其他费用,结果中介公司的合同上又要求我们交400多元的卫生费,美其名曰综合管理费(1元/天/人),说哪天要是我们不租了可以按天退。我们觉得有被欺骗的感觉,不想签了要求返回订金,他们说这个不能退,然后又给我们讲说可以先租上,不想住了,提前一个月和他们说一声,然后配合他们看房就行,最后会把押金退给我们的,我和同学为了不损失押金1400元,就与他们签了合同。在我入住时,房间里根本就没有按照他们承诺的把设施配全,打了很多次电话催,最后他们一概不接,拖了半个多月才把空调装上,有线电视一直就没安,看着这种服务态度,我们很断然下个季度不租了,然后还没到该交房租的日子他们打电话催让我交钱,我们就说不租了,他们说让我们在8月8号之前搬出去,然后下个月的房租以及押金和综合管理费一概不退,我们说这个不合理,和当初说的不一样,结果反被他们咬一口说是我们违约,让我们愿意起诉就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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