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9月11日在长春市欧亚卖场以4950元购买了一台德比环保灶3+1(一电一气)灶具,购买后因房屋装修问题,所购买的灶具未能立即投入使用,之后于2012年3月,本人搬家结束后,正式使用该产品,当天即发生问题,问题描述如下: 该灶具左侧为电磁炉,右侧为燃气炉,燃气炉分为内圈和外圈,外圈出火不均,导致炊具受热严重不均,以致无法使用;使用当天,在未知产品存在问题的情况下,炊具把手过热将本人烫伤,在炒菜时,因受热不均,右侧经常糊锅,若保证右侧不糊锅,则必须关闭炉具外圈火,但由此产生的火力过小,导致菜肴烹饪效果极其不佳;本人曾尝试过更换烹饪器皿,更换的器皿在其他炉具上均表现正常,并且本人房屋装修时并未对燃气管道进行过任何改造,而且,炉具在使用过程中,绝不存在炉具摆放位置存在固定方向气流可致使火苗偏移的情况,由此证明实为灶具质量问题,该问题除了影响炉具本身功能的正常使用、对炊具可造成严重损害以外,也对使用者的安全易造成威胁。 厂家承诺产品一年保修,在产品未过保期间内,本人致电了售后服务部门,并申请了付费上门维修服务,但是维修只是简单的调节了气门,并未解决问题,因本产品左侧为电磁炉,可满足一般生活使用,再加上当时本人并不经常在此居住,因此没有频繁致电售后部门;时隔半年,本人又一次联系售后服务部,再次申请付费上门维修服务,同样维修人员没有解决问题,如今本人已对售后部门的维修能力产生怀疑,对维修的诚意缺乏信心,遂投诉至贵网站。 虽然产品已经过保,但是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为在保时遗留,而且本人没有在保时无限次申请付费上门维修的义务,同样,厂家对于未解决的产品问题也没有跟踪调查;并且,本人的维权积极度,也不应该是厂商推辞保修服务的借口,因为本人不是从事维权行业,也不会拿出大部分时间和经历放在一个反复维修无果的灶具身上,但相反,厂商对于自己的产品,自己的主业,所应投入的,应远远大于用户;针对与本次投诉,本人要求厂商必须给予合理答复,本人意向是以维修为主,但是必须保证维修后可以正常使用,如果不能维修,必须给予经济补偿,可以更换产品,可以现金赔偿,但现金赔偿则必须足以保证本人足以更换同等产品以正常使用;在此,本人对贵网站提供的维权帮助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