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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不及时后要求消费者主动退货并赔偿送货费用

2013-08-03 22:49:54    广东省    柏先生    点击:

本人于2013.7.17在黄埔大道中的金海马家居内的金富来专柜,购买了一套餐桌及茶几,并与销售人员约定在7月27日下午3-4点送货,但是到了25日,其销售人员来电告知,不能在约定的时间段内送货,可以选择重新选时间或者等到晚上8点左右收货,为了能够顺利收货,我问其什么日期送可以帮我把时间定在下午的3-4点间能送货,其告知我如果约下个礼拜的话,肯定可以送货,为了避免其只是敷衍了事,我还特定询问多一遍,是不是可以肯定,能不能确定,其答应说只要在下个礼拜六,就一定可以在3-4点的时间段送货。到今天8.3号,我在中午12点后还特意致电其,明确告知其要在3-4点送到,其回复说5点前肯定可以送到。我心想多等一个小时就一个小时吧,只要能顺利收到就好了。 到下午的5多,我见送货人员仍未将货物送到,就不断的与其沟通此事,但其以司机送不过来,在别家安装耗时太久等诸多原因搪塞,期间我也多次致电金海马家居,要求其协助解决,但是直到晚上8点,仍未有明确答复。直到晚上8点12分,司机将货物送到,我当即要求重新安排时间送货,但金富来不同意重新送,并要求我主动选择退货,且承担送货费200元整,该款项从我支付的押金(1350元)中扣。 我要求金海马家居,金富来专柜,全额返还我支付的押金,并且出具书面道歉,同时赔偿我今天的所有的电话费,以及补偿我从3点开始等到8点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合计2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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