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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

2013-06-26 01:50:22    河北省    邵先生    点击:

欺诈消费者-保定市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电话0312-5520111) 本人于2013年6月10日认购了河北省涿州市“金阳.瑞景”楼盘(属于保定市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A座801(A-2-1)户型,建筑面积96.8㎡。因当时楼盘正在施工,仅查看了卖方提供的户型图商定价格后便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并交定金人民币一万元整。2013年6月16日本人按认购书约定期限准时去售楼处交付房款并签订合同,鉴于慎重本人当时要求去现场看房,在看房过程中发现(A-2-1)户型图与实际房屋严重不相符(阳台两侧按户型图应为窗户实际现场均为实墙,导致采光严重不足)。发现卖方此欺诈行为后,便与卖方协商调换户型(卖方承认户型图确实与实际房屋不一样),卖方要求向领导请示,让我们等消息改天再来签合同。2013年6月18日得到卖方答复同意换D座98.5㎡户型(别的户型要不就说没有,要不就说要加钱)。周末经现场看98.5㎡户型仍阳台封闭且采光较A座801更差(因前有高层遮挡)。当时我们就不同意换此户型,并说卖方违约欺诈销售要求退还定金,卖方却说钱一定不会退,要不你就换这个98.5㎡户型。(以上谈话均有现场录音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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