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事实陈述: 1、该处房屋是2012年7月31日交付的,因为比原定合同延期两个月交付;在交付时贵公司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支付了两个月的违约金,交付该处房屋时,贵公司没有提供房屋的质量验收证明;房屋交接时,我发现1101和1201两处房屋均有几处漏水点,墙面也是不平整,我当即对现场经行了拍照,并向贵公司派出的交接人员提出了维修意见,并在接受单上标注意见,你们的物业管理人员表态尽快维修好; 2、拿到钥匙后,我即准备装修,原计划2012年年底前装修完毕,并计划春节前搬进去居住,结果是:我在先行封了1101房屋的客厅东阳台后,几次下雨时发现1101房屋的两个南向卧室,1201房屋的客厅东、北墙上方漏水点不断增加,根本无法、也不敢进行装修施工;随后我和我的父亲也多次向贵公司物业提出维修意见(也把两处房屋的鈅匙放在物业处),其后是贵公司派人进行了多次维修,期间也通知我说已经修好,结果是之后的每次下雨还继续有漏水点漏雨(每次漏雨,我都对现场情况经行了拍照,也对物业管理人员的答复进行了录音),直至2013年4月份,你们进行了最后一次维修,我也正式准备装修;但5月17日晚上至18日一天的大雨再次熄灭了我装修的想法;5月18日下午4:30我们再次来到新房查看,结果是房屋漏点增加,渗水点更是增加了几处;令我们全家非常气氛!我买再次对渗水点和漏水点进行了拍照,也再次向物业进行了反映;物业的崔小姐和纪师傅接待了我,他们说只能向施工单位反映反映;施工单位大约在5月20-23之间再次进行了维修,结果是5月25-26日在经历一场小雨后,1101房屋的东客厅上方进行渗水!无奈之下,我父亲与5月27日上午11时15分向你司的客服电话87758265进行了房屋质量问题申诉,要求你司尽快给予妥善处理,并提出:如果你司不能尽快给予合理解决,我们将向建委质监部门和媒体反映该情况;你们的客服工作人员和物业管理人员于27日、28日先后四次给我打电话,说正在继续维修,等维修好了通知我;直至前几日仍未收到答复,于是我变将此材料递给天一仁和负责售后的李先生,昨日收到答复说修好了就行了。 二、我对房屋质量问题的处理要求: 鉴于我所购买的该处房屋存在房屋漏雨、渗水及墙面不平整等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装修、居住计划,截止目前为止已经超过应该交房期限近13个月了;给我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对此,我提出如下经济补偿金要求: a、要求天一仁和公司自2012年6月1日至完全维修好房屋为止期间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而不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比例、交房时已经给予的2个月经济补偿可以扣除)给予我经济赔偿;b、减免我自2012年7月1日至完全维修好房屋为止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及车位管理费,已经交纳的应该退还或抵减后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