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日,我于昌平区北七家建材家具市场布艺城二层M区2111号“好运连帘”商户挑选窗帘,因当时没有具体尺寸,只根据记忆大概窗口尺寸估算了价格,按对方要求已支付定金200元。 6月20日,商家店员胡兴菊短信问我具体尺寸定下来没有,同时她说明:哪天量好尺寸后告诉她就行。说明此时不具备下料制作的条件,商家也并未开始制作。 6月24日,因其他原因窗帘调整,我家人去商户处申请取消订单。对方店员胡兴菊(电话18701303343)拒绝返还定金,且提出无理要求,声称:根据您口述尺寸,原料已经到货,现在提出退单,要赔偿原料损失。 本人试问:具体尺寸未给你,有何根据下料制作,且根据6月20日短信内容,说明商家在未接到本人具体尺寸反馈前,应是处于等待状态,既然等待,何来损失?退一步讲,即果如商家所说,原材料已经按本人品种到货,但窗帘并非消耗品,既无保质期也并非不可通用。您既然做窗帘生意,哪有一种产品只针对一家消费者的道理,要知道本人挑选乃是大众品牌,并非造价昂贵的高端产品。 与商家百般好言交涉无果,只得请求315为民做主。 本人请求:商户退还200元定金,请北七家建材家具市场真正为消费者服务,立足普通消费者,对违反商业信誉、不讲诚信的商家坚决清出商户队伍,还大众一个放心的市场,给北七家建材市场树立一个不袒护商户、重视消费者利益的一如既往的良好经营形象。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