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小区雅成一里二号楼1107.三室一厅的房子隔断成五室出租,没有合理理由收取每人365元卫生费,收取房租等费用未出具正规发票 2.仅为水费就找两个高大威猛的内蒙古人(手机号是内蒙古的)以恐吓方式每晚守候,一连三天。对此退房的时候房客要求将押金转账不敢去其公司退还,担心人身安全。而且据悉确实有女生因为退房事宜遭到他们的殴打。该公司以各种理由不退还。 3.在录音中该公司人员承认我提前搬走可以退还剩余天数的房租,我1号已经搬走,2号他们打得电话,三号过去的人。所以理应退还我十天(6月3日-6月12日,合同12日到期)的房租,共计450元/30天 * 10天 = 150元。 诉求:该中介公司返还收取的365元卫生费,后面十天的房租150元,返还押金450元,扣除所欠的120元水费之后共计 365 + 150 + 450 - 120 = 845元。 请该中介转账归还 注:我的手机录音是amr格式的,无法上传,如果需要的话请提供一个邮箱,我把所有相关的东西发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