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12月购买的辽阳河东新城恒大绿洲6号楼的住房,该房屋为精装修房。按合同规定日期应在2012年11月30日前交房。当时物业公司通知我2012年12月13日去办理入住手续。在12月6号的时候我去我的房子看了,当时整栋楼有多处房屋地热漏水,据说有20几户,我家就属于其中比较严重的。当时我看到我家地热的漏点就有四处之多,能想象新房地热漏成这样我们是个什么心情。然后跟恒大公司反映我家的问题,答复我就说维修后给我电话。一直到2013年4月才算有电话通知让我办理入住手续。此间跟恒大公司有过几次不愉快的接触。以上就是我房子的问题的简单描述。我投诉的出发点就是想知道知道像我家地热的这种情况到底属不属于质量问题。我要求更换地热并拒绝承担在我入住之前发生的任何费用这样的要求到底合不合理。希望贵机构能给我个答复。如果认为我的要求不合理也能告诉我我的要求错在哪里。真诚的希望不管怎么样别让我的投诉石沉大海。我现在甚至不知道找什么部门去说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