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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通城县银山房地产购房合同存在大量霸王条款

2013-03-16 19:25:23    湖北省    黄先生    点击:

本人于2012年9月4日到上述公司看房,售楼小姐带我看了第9栋2单元楼梯房701(加车库实为八楼),在她的大量游说下我们于当天签订了定房协议并缴了现金3000元,在签协议时他们的售楼部吴经理说701已经卖了,然后他说702跟701一模一样要我们买702,当时我信以为真在没有去702实地看房的情况下直接签了702,签完后我们突然想到要去看一下房子,结果看到的702的下水管安装跟之前看的701不同(下水管跟地漏相隔一个阳台,如果下雨水要淌过阳台),对此我们不满意提出要之前的701,但他们吴经理说701真的已经卖出去了换不了,并且承诺水管问题他们可以负责处理,看着是熟人介绍的我再一次天真的答应了。然后我看到房子实际是第八层就问能不能办到房产证,吴经理非常肯定的说可以!第二天也就是9月5日我们就付了房子的首付款48000元加之前的订金3000元共51000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总房款共111000元,由于自己缺乏经验加上合同意识也不强当时根本没怎么看清合同条款就草率的签了字(签合同的时候完全是他们的售楼小姐单方面填写,跟我们没有任何商量,我们只负责签名)合同约定2012年10月1日付清剩下的60000元。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通过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发现了诸多霸王条款,例如:出卖人不能在房子交付后180天帮买受人办理并交付房地产权属证书时要求买受人不能退房只是按已付房价款的0.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等很多不公平的霸王条款,(签合同时水电开户加房产证共9000元是他们算出来的并承诺由他们来办理的),但这9000元钱并没有写进合同,之前他们承诺的水管处理问题也没有写进合同,我一想这些不都成了口头承诺?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也就是说我拿不到房产证他们赔我220元钱了事,我越看越不对劲为此条款我去问过吴经理并提出过退房他们以房子已到房产局备案为由直接拒绝了,由于本人年底结婚很忙加上合同有问题并没有按照合同的日期付清房款,期间也没有接到他们的催款电话。考虑到刚过完年去找人家谈退房不合适2013年正月15后我才去跟他们交涉退房的事,一开始说可以退但要全部房款10%的违约金后来就直接说不能退,反复几次交涉后至今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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