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去年11月3日与四川标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于签合同之前已交5000元订金,于11月3日装修方开始动工,一周后我们发现装修方并不按照装修图纸施工,装修图纸上面没有拆除的他们拆除,并且严重损坏原下水道管子,(我这里有装修的图纸,以及照片所示不按照图纸施工拆除的墙和损坏的下水管),我们就要求暂时停工,并打电话到装修公司询问,后来他们没有解决问题,再后来我们再打电话到公司,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装修公司已经和我们解除合同了,并且不退还我们订金,造成我们房子延后装修几个月,现在我要求装修公司退还我们5000订金,以及房屋延后装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给予我们广大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