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我在吉林市筑石立方空间售楼处,通过售楼员介绍,定了4号楼1单元15号房间(现在的一单元206房)。当时售楼员一在强调说我购买的房屋是二楼,一楼是商铺上面有花园并会送一个很大的私家院。签订内部协议的时候,在上面也有所体现(赠私家院)。当时我买的是期房,交了首付款14万多。在等待的两年时间里,我多次致电售楼处,问我的住房是否送私家院一事,当时答复都是肯定会送的。(因为期间在立方空间QQ群里有人发了张4号楼在建图片,东面的几家我看到了院子的轮廓,由于我的房子地点在里面,比较暗,我在图片上观察不到。)直到2012年11月23日。我去办入户手续,交完全部费用,才可以拿到钥匙,打开房门一看,根本没有当初所承诺的私家院,连窗户都是很小,根本出不去。最后一道程序,我没签字。 11月23日,与售楼处人员交涉此事,并要求退还我当天交的进户费10666元。他们说会上报给答复,24日到售楼处,答复说已经上报公司27号答复。27号,没接到答复,再次来到售楼处,遇到总部负责人刘经理。他说29号公司领导会约见我。29号下午一点应邀来到了筑石公司总部。我陈述了事情经过后,只提出了贵公司兑现送我房子的私家院及门帘窗。陈经理也表示,会开会研究,给我满意答复。12月1日中午前。我接到贵公司客服电话。说可以把窗户开成门帘窗。但是院子不能给围。我当时表示不同意。 原因:1.我在贵公司买的是期房,看不到现房。只能相信售楼员介绍。况且买房时,协议上已经写上赠私家院。 2.现在4号楼二楼只有我一家没围上院子。东面的住户都已经围上。 过多原因不说了。我现在提出几点要求请贵公司考虑: 1请筑石房地产兑现您们当时的承诺。在交房的日期前请把曾诺的私家院围好。南面窗户改成门帘窗可以进出。如不能在交房日期前做好这些,那么请退回我的入户费。什么时间弄好。我什么时间办理入户手续。并给予相应的赔偿。2.如贵公司不能围上院子,请给予相应赔偿。3.如果协商不成,贵公司也不能履行您们对老百姓的曾诺。那么请求给退房。并按相应条款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