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柏乡县蓝岸明珠小区强制交房胡乱收费。我是2010年4月12买的该小区的房,合同规定2011年12月31日交房,至此以后杳无音讯,2013年3月5日打来电话说可以领钥匙了,我们去了以后他们只给了我们一个写有我们应该再交多少钱的小纸条,我要求他们让我们看看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报告时他们收没有,我们要求去看看房时他们说必须交完钱才能去看。小纸条上的内容如下:房屋契税3195,储藏间契税375,印花税111,公共维修基金4448,交易费94,房屋登记费1260,天然气初装费3560,壁挂炉4800,太阳能1600,自来水初装费200,装修临时用电费200,有线电视初装100,垃圾清理费200,装修押金1000,一年物业管理费875。晶我们询问和观察知道,小区电梯不同,电视临时用电,小区内路面没有硬化,还都是沟。太阳能为普通太阳能,安在高层楼上根本就不能用,想用热水光放凉水就得很多水浪费,另外对其他收费存在疑问。而且他们说3月5日不论领钥匙与否都将违约金计算到这天,而且计算违约金的天数时还出去两年的假期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