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12月小区购买住房一套(二楼),楼下即为小区总高压配变电房,2011年装修后搬入,其后一直饱受噪声困扰,给我和家人的生活、健康造成了相当不良的影响。 2009年购买该住房时,开发商没有明确告知楼下一层是变配电房;后正式交接房屋时,发现电房标志,开发商说变配电房在更下一层的地库内。2011年11月房子装修后搬入,噪声影响明显,向开发商反映,并进入电房查看,发现:我家为二楼,楼下一楼直接为配电房,并不存在地库;配电房为一般楼高,即约2.8米,无地层,房间内墙体与顶部未做任何减振、隔音、防电磁措施,数组变压器与配电箱也均没有任何措施,直接裸露,噪声相当强烈。当时要求开发商处理,但一直遭到拒绝。 今年5月,噪声明显增大,后多次向开发商提出处置要求,但开发商以“我现在已尽快办理移交供电所,移交后你应找供电部门”的接口一口回绝,态度极其恶劣。事实上现变配电房已对我和家人的生活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甚至影响了睡眠和健康。后虽对此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没能有效处理。 根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2010》、《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以及相关住宅噪声相关规定,类似变配电房之类的噪声源应避免放至主体建筑之类,而且应尽可能放于地下,并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吸音、防止电磁干扰等措施。而我所在小区配电房显然未符合标准,变配电房与居民住房的距离及直接裸露的情况前所未见,存在明显的房屋质量问题,而开发商拒不进行更正,特向315进行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