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五环边上买了一个二手房,98年的房子,09年我毕业来北京,家里凑钱贷款买的。12年时楼下说卧室天花板上有裂缝,并且一下雨就漏水。我家卧室天花板也早已有了裂缝,前任房主用胶布补上的。现在我们很担心,不知道这个情况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影不影响我们安全呢。 找到物业来检修,物业找不到我们家漏水点,却说因为前任房主98年入住时进行了装修,当时在门厅处打掉了一片墙,当时还罚了款的,因此所有问题,都不应由他们负责。可是,十多年前打掉门厅的墙,这件事应该和去年才开始的漏水没有关系。如果这样他就不管,是不是意味着房子就算倒了他也可以不管呢?何况,我们09年购买房子,去物业办手续,也缴纳了所有费用,物业并没有告知我们有这回事,还是和我们签了正常的物业合同。这几年来我们也都缴纳和其他人同样的物业费,如果不管,为什么不早说呢?这就让我们十分气愤。 恳请物业前来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