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与南京百安居扬州工作室签订了住房装修合同。同年9月开始装修,合同装修日期为90天,到12月底工程尚未全部完工,扬州工作室以公司规定必须在合同期内(90天)完工,否则将扣发奖金为由要求我在工程完工书上签字。我担心后续工作得不到保证,不同意签署。装修队长就威胁说如果不签字将来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将得不到任何维护,同时扬州工作室负责人也保证,后续收尾工作将及时完成。出于对百安居大品牌的信任,我在完工书上签字。过完春节后装修队长来过几次查看工程情况却没有任何施工人员来做工程。进过几个月的等待一直没有人过来施工,2年来多次打过南京百安居工程部电话,也派过其他队长来看情况却没有任何人过来施工。时间已经过去2年了,新房一直住不进去,心力憔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