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爱人于2013年1月4日去河北省大厂县的潮白河英国宫看房子,置业顾问简单介绍的房型看了样板房。当时置业顾问说只要能够提供连续一年的北京社保就可以分期贷款购买,而且说看房当天交20000元排号费可以享受房价99折优惠,选房当天认购再享受98折优惠,在认购后规定的时间内交40%首付款再还可享受97折优惠。看房时本人已经向置业顾问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当时已离职近3个月,之前有北京5年的连续社保) 2013年2月1日开盘当天本人认购了一套房子,后置业顾问通知2013年2月3日带上相关证件和手续前往北京办事处(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B座202)交付首付款。2月3日上午当与置业顾问准备签署合约时本人问到折扣及贷款时,被告知97折扣不能享受,原因他们也不太清楚,说是公司上层领导定的,他们置业顾问也没有办法,同时说本人购买该房不能做按揭贷款,原因是购房当月没有缴纳社保。经过与置业顾问的沟通,他说关于97折扣他向上级领导申请看是否能够同意,至于按揭贷款条件让自己想办法补交社保,要不只能自己承担费用由他们帮助办理。关于自己承担费用补办社保被我已经否决,原因是置业顾问当初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后来置业顾问将我的情况向他们的经理汇报,他们给我的结果是要向集团反应情况,申请97折扣(他们经理告知有很多人也遇到和我相同的情况)。此事后来通过很多次沟通被告知集团确认不能给予97折扣,这样无形中就增加了总房款。就在2013年2月4因为以上两大原因本人决定要求退还预订款20000元。 在与置业顾问和她经理达成退款后,他们告知退款的流程很复杂。首先要让信贷部门开具不具备贷款证明,再将证明向提交上一部门,最后才能办理退款,具体时间他们无法知道。每次给他们打电话他们都以正在办理手续为理由拖延对付。至今(2013年3月2日)从未给出一个准确的答复,并且态度也在不断的变得不耐烦。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我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