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0月13日与香港天骄华庭装饰集团(河南)有限公司签订家居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工程期限40日(2012年10月14日—2012年11月22日)。至今尚未完工,期间多次催工无果。 该公司合同签订委托代理人吴明安(设计师)称:工程部迟迟不拖延工期是工程部的事,与设计无关,管不了。 延期后我多次与工程部主管王威电话沟通,催其加快施工进度,王威多次承诺完工日期,但都未能按自己承诺的期限完工。感觉不把消费者当回事,玩弄消费者。 公司委托的施工监理小张,多次接触,发现他是受施工部主管王威管理。并没有起到监理的作用。 工人参差不齐,没有工长,需要干那一项,临时拉一个工人过来。施工质量不合格。期间一名工人把装修钥匙丢失,至今未能归还。 目前工程款已付95%,一月内未见一名工人前来施工。公司各部门相互推诿责任,无人对该事件负责。作为一名消费者,感觉利益受到极大损害。 请求315主持公正,还消费者一个公道。辛苦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