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与物业各执一词 小区不供暖业主权益谁保障? 记者 邹钰坤 实习记者 吕宇远 2012年11月16日10:38 来源:人民网-陕西频道 手机看新闻 打印 网摘 纠错 商城 分享 推荐 字号 “11月13日,西安市正式供热以来,我家的暖气却一直不见热。而这种情况在我们小区普遍存在。”近日,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居会展明珠小区一位业主向记者反映了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解到,小区居民无法供热确实属实,但至于原因,开发商和物业部门却各执一词。 居民:交房至今未供暖 民众难过活 “在交房合同中曾明确提出过,交房后第一个供暖期就要供暖,如果未能供暖将会赔偿第一年的所有物业费用。但是,到目前为止却一直未能兑现。外面已是寒冷冬天,但是屋子里却丝毫不见一点热气。”据该小区居民黄女士介绍,自今年西安市开始正式集中供暖以来,家中的暖气却一直迟迟没有热气,而且自己还怀有9个月的身孕。当她到物业公司询问此情况时,物业公司将责任推脱到了开发商身上,称自己已多次口头向开发商沟通此事,但开发商一直没有解决。 物业:与开发商多次发函沟通无果 在联系该小区的物业公司时,物业部门张经理告诉记者:“由于我们小区的锅炉房一直没有建好,所以无法正常供热。而锅炉房的建造一直是由开发商来负责的。我们也多次通过口头询问以及正式发函的方式来向开发商沟通此事,但是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开发商方面称安装天然气必须要提前向天然气公司申请才可以,而且建好锅炉房后还要进行一系列的安全检察和备案。因此,供暖可能要到11月底12月初才可以实现。我们这边的锅炉工都已经准备好了,只要他们将锅炉房一建好,我们这边就可以开始实施供暖。” 对此,有小区居民就认为:“我们的暖气费都是交给物业部门的,既然物业部门负责收取暖气费岂能只一味的等待开发商解决问题?而且合同中也明确提出过交房后第一个供暖期就要供暖,可他们现在却又说是锅炉房没有建造好,这样不是完全违背了合同中的一些相关条例。” 开发商:锅炉房没建好得找工程部 为此,记者联系了长延居会展明珠的开发商西安强源置业有限公司询问此事。电话中,一位销售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供暖的事情应当去询问物业公司,我们这里是只负责售楼的。而建造锅炉房的事情是由我们工程部门负责的,至于联系方式我也不清楚应如何联系。 在得知记者打听该公司工程部联系方式无果后,居民王奶奶称:“都说自己有理,那我们这些消费者又该怎么办?我就知道交了暖气费就应该有暖气。” 天气日渐寒冷,但长延居会展明珠小区的居民却一直未能用上暖气,询问得到的只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互相推诿,各执一词的说法。 不供暖,无赔偿,业主们的权益该如何保障?本网记者将会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裴 婵) 备注:开发商和物业是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