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于2011年正月十八建造北房五间,建造期间工人反映水泥出了问题,我便立即反映给销售商,要求退货,厂家来人协商,不愿退货。怕影响不好,建议再给三吨水泥掺和使用,当房子建成后,发现水泥根本不凝固,用水泥挥的墙面用手摸,灰便刷刷脱落,用指甲一抠便是一道深沟,这样劣质的水泥让我非常闹心,于是我找销售商多次与厂长沟通协调,而他一直躲而不见,一拖再拖,我非常气愤,因为我家房体用的全是这种水泥,住在这样的危房里,能安全么? 我要求商家赔偿我的一切损失。 听说水泥厂厂长还是人大代表,他竟然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之度外,坑害老百姓,发黑心财,请问这样的人大代表称职么,合格么? 希望有关管理部门能够帮我解决问题,迅速出手,为人们安居营造一个优良的环境。 呼吁正义的力量,誓将自己的合法利益捍卫到底。 在这里我表示感谢,跪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