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网的各位领导好! 我2011买了套期房,位于常熟市深圳路81号16幢顶楼,117平米,今年4.18号交付的,在交付时是先签字,交清相关费用后才拿到钥匙验房的,(个人觉得这点不合理,还不知道房屋质量如何就要求签字,)验房时发现房屋客厅正中间从南到北有条长约5米的裂缝,当时物业人员说这是找平层没关系的我就没当回事,一直到6.18号想要装修了才发现裂缝粗了也长了,宽度能插入一枚硬币,6米多长了,就又去向物业反映情况,当时正好房产公司的吴工程师也在就一起到现场,他们看了后仍说是找平层,我说怎么证明?吴工说倒上水看看,肯定不会渗水到楼下的,我倒了一米多,到楼下看见已经有水渍,滴水,是贯穿性裂缝,吴工说要修的,最近施工队忙,不一定什么时候来,我就说暂时不修,她也答应了,谁知19号在我(产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物业私自把钥匙给了施工队开挖灌浆,正好我下午去,看到一条长6米,宽6cm,深3.5cm的槽已经开挖好了还没灌浆就被我叫停,本来打算去拍录像的谁知他们这么快破坏了原样,开发商对消费者也"太负责任,太用心了",佩服.还好我事先拍过照片,录像等证据. 后来我和楼下业主多次找开发商交涉,要求对房屋质量安全重新检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裂缝,对我以后的生活有没有影响,毕竟是人命关天不可小视.可开发商的答复是检测可以,他说联系了监测局说没有检测报告,这样的答复显然让我难以接受的,不出具检测报告,不出具权威的证明怎么算检测 其实 我也咨询过建筑专业人士,他们都说是断裂带,也就是胎里毛病,修只是暂时的,遇到极端天气,比如极冷酷热,按照热胀冷缩的原理还会开裂,还有地质灾害, 如地震等,一旦有裂缝抗震性会大大减弱.就像个先天性病人带病工作一样,总有一天会倒下. 听到专业人士这么一说我更不敢住了.于是我提出对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按照国家三包政策可以退或换,开发商态度强硬,说换不可以,退可以,但只能按照发票,其他损失有我负责.他们只同意维修.(保质期是一年,过了保质期就要自己掏腰包了)这点我很难接受,凭什么是销售商的质量问题却要我们消费者来承担损失?以次充好,太不公平了.后来我投诉到市民热线,消协,住建委,房管局等等均无果。订立的霸王条款,难道法律对于开发商是无约束的吗?同样是商品为什么不能实行三包呢?我想知道遇到这样的消费问题该怎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呢?开发商属不属于违约呢?现在一直拖着不做检测,也没有任何说法,所以跪求贵网帮我们讨回个公道!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