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6月10曰与满堂红(中国)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委托书。与该中介签订的该物业的《定金支付及要约发出委托书》中明确签订该物业的建筑面积为78平方米,并收取我方人民币2000元作为诚意金。该中介负责人以出售该物业的业主不在珠海为由,不提供买卖此房屋相关的的有效证件给予我方。 2012年6月12曰该中介要求我签署三方房地产买卖合约,约见时明确表示业主今晚将来到该中介和我们见面共同签署,我在当天傍晚到达该中介时,该中介销售经理陈文健说房主在路上,先让我在三方合约上签字,我认为应先确认房主信息,并曾经了解到三方协议一定是三方都在场签署才有效,所以向该中介提出先和主见面沟通再签,但该中介说怕我们双方见面后跳单,我签字之前不让我和业主见面。我出于对于满堂红公司品牌的信任和急于买房的迫切心理,同意了中间方的要求,先行与该中介的代表陈文建签署了三方房地产买卖合约,由于我方并没有见到房产证、土地证及业主的相关身份证明,所以在签署本协议的时候,该中介承诺等业主到了之后,我们三方见面,充分沟通关于该物业的细节之后,将详细房屋资料在合同中补齐。我认为我先签上名字等到房主来了三方沟通确认后,三方在场房主最终签字后,我可以接受合同,合同也有效。然而我签字之后,该中介以天气不好房主到不了为由让我离开了。 2012年6月13曰,我方得到该中介的通知:声称业主已经在我方不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三方协议,要求我们马上履行合同。我马上意识到这是该中介在进行合同欺诈,在我对房产信息没有进行任何核对的的情况下,通过上述欺诈的方法单边签订三边协议,侵犯了我的知情权,于是明确向该中介提出取消合同,遭到该中介断然拒绝。 直到2012年6月15曰上午,我不断收到该中介恐吓的言语,甚至声称要到我们公司来闹事,强迫我履行合同。无奈之下,我赶到该中介处理问题,又发生了让我更气愤的事情:我要求提供房产证等信息,他们将一份房产证复印件件交于我方,但是里面清楚的写着的建筑面积却只有74平方米。这一瞬间,我彻底明白,我是完完全全的被骗了。 我认为该中介满堂红地产公司,在整个事件的处理中,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多次阻止我方与业主见面,并在我们双方不同时在场的情况况下分别要求我们签署了三方协议。直到2012年6月15曰我们发现房产证面积与中间方满堂红地产在委托书中签署的面积存在重大差别的情况下,该中介华发分部的工作人员陈文健,依然通过威胁、恐吓我方的方式,强制要求我们执行合同。并对于自己欺骗我们房产面积一事,轻描淡写的归结为工作失误,要求我们理解。鉴于此事件的恶劣程度,已经超出了我方的底线,我们拒绝与不诚实守信的黑中介继续合作,提出退还我方诚意金并终止合约的要求,但是遭到对方的粗暴拒绝。我方于2012年6月15曰找到满堂红珠海分公司总部的工作人员,诚意金2000元依然没有退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