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跟该公司在装修前一共谈了三次。每次谈话三小时以上。 2.一开始我跟该公司提出我能接受的工程款范围是2万块钱。如果觉得做不了可以不接这单工程。 3.第一次 谈后出具一份报价表工程总款1.4万。我觉得在可接受范围。于是提出第二次的会谈。 4.第二次谈了以后报出来的工程款是2.3万。(包括了防盗网和铝合金窗门包工包料的价格) 5.工程总面积为48平方,谈了工期为25-30天完工(合同没写)。5月1日开始工程,到6月5日为止还有一半左右的工程没开始做,在做的过程中每做3天又没人过来做停两天,又不通知直到我们打电话询问才说当天没人过来。到6月5日该装修队要求我付工程款,我表示要把目前的总工程款算出来再看情况支付,到最后该公司就出具了一份差不多4万块钱的工程款结算单给我这已经远远超出我原来的预算。而且很多款项都是该公司巧立名目强加上去的,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有该款项,而原来合同上都没有写明有这些款项,该公司也没有提出有这些费用,到最后的时候就胡乱加价。 6.装电一开始我们就问,一般60方的房子装修最低用多少的电位,装修公司表示35位。 正常情况为45位,那我们就按照一般的情况去安装,工程公司表示一个开关插座算一位。但是当他们电线拉好以后说一个灯算两位,然后总共给我算了66位出来。开始我表示为了省钱我要装明线的,但是装修公司表示明线和暗线安装都是一个价格的,后来又强加了很多的附加费用没有写明在合同上的也没有另外通知。明显的欺诈瞒骗。 7.要另加项目没有通知,按装修队自己意愿装修,没有征求消费者意见,或者明码实价告知消费者,很多项目收费内容超出合同范围,强买强卖,巧立名目。欺骗消费者。形同欺诈。 8.该公司的宣传单张上印有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的注册号:440102850028283,请帮忙查证。 9.现在我要求该公司完成合同的义务我们支付合理的费用,但是该公司表示我们不按照他们目前开出来的价格支付工程款的话,后面的工程就不会继续施工。鉴于这样的情况现在我希望贵处能出面帮忙,终止该合同,让我们另找施工单位继续完成该装修得以早日入住。请贵处查明真实情况能帮助我们这些弱小的居民团体争取应有的权益,让我们早日归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