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陆印象仓促交房了。如下做法令业主难以接受,第一,截止今天供热还没有入网,却向业主收取百分之八十的取暖费,即使若干天后能供上热,取暖期也过去了大半,不知百分之八十热费是怎么来的。第二,面积严重缩水,按着原来约定的面积,绝大多数住户都补交了好几平方米甚至十来平方米的增加面积款,事实上真正增加与否只有鬼知道。开发商就是钻那上下浮动百分之三的空子坑害业主。第三,原来定的给回迁户简装修的承诺也要打趴了,要给每户2000元,就不装修了。 且阁楼要回迁户补钱,每平方补1000元。 政府不监管,还发给开发商售楼证。 几个进京告状的,说是告赢了,回复说妥善处理,到现在也没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