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时候那个人一会说他是中介,一会又说不是,说不收中介费的时候,我们还很怀疑,但最终打消了疑虑。但是当我们准备要签合同的时候,我发现合同里面写的内容跟我们当初说的不一样,本来说的是押一付三,但是一次要我们提前一个月交房租,实际上就变成了押二付三,我们就质疑这家中介公司的信誉,为什么之前不告诉我们要提前一个月交房租,还有要一次性交一年的卫生费,这就是侵犯我们这些消费者的知悉权,公平交易权,跟他们领导协商无果,还跟我们说这就是他们这个行业的规则,出来租房子的人都知道,但是我作为一个消费者我没必要了解你们这个行业的规章制度吧!而且那里的领导说话还很横,让我们看着办,要走司法程序的话他们会奉陪到底。我真的很生气,这家中介的信誉何在,为什么有这样的霸王条款?该公司位于安贞门地铁C口以南的长新大厦三层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