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在长沙韶山南路的红星美凯龙建材市场定了牌子为“陶一郎”的瓷砖。因为五一节期间红星美凯龙市场有活动返点6%等一系列活动,并且“陶一郎”牌子的店面经理和销售员也都因为五一期间自己的牌子的厂家有销售额指标而多次恳求我们提前把以后需要的瓷砖先预定下来,为了凑足他们的销售额,他们同意给予比我们更早以前在此店购买的相同一款瓷砖的更优惠的价格,所以在5月1日当天,我们就付了44480元款项作为定金,当时具体付这些的金额的依据就是多付一些定金享受活动,反正最后多退少补。而在那之前和之后到现在为止,“陶一郎”还没有派任何人前往送货地址实地测量做方案过。而当时结算完以后,“陶一郎”的门店经理王向又以给我们的价格实在优惠等说辞,请求我们把商场活动返利的6%让利给他们,因为当初考虑到后期的服务保证问题,怕如果价格实在压得太低,他们的后期服务上会没有动力,所以也没多计较,就许诺另外把钱打到他们的私人卡上,并且于2011年5月1日14:04通过网银打了2669元到户名为王向的建行卡上,有银行的回执单可以证明。当时定的这批瓷砖,是为一个办公室的装修预定的,而当时我们自己住的房子的装修尚在进行中,所以在一开始谈这批交易的时候,就明确说了我们的办公室的装修方案都还没开始定,装修图纸都还没开始做,而当时王向等人也许诺没有任何问题,只要我们在要使用瓷砖的提前一个月通知他们即可,因为他们需要时间准备。 后来由于考虑到装修地点的一些实际情况,认为现在乃至未来的3年之内在此场地办公都不是个合理的安排,故在过了一个多月以后便到红星美凯龙“陶一郎”门店里告知当时的业务员和店长我们的变故。而在听我们表述完了以后,说由于经理不在,回头会和经理转达然后让他和我们联系。而在隔了几天后王向才电话和我们联系,那时候我们身在外地,之后由于其他事物缠身也没有时间立刻处理此事。后来等到十一月份再次去他们店里时,原始接待的销售员已经离职,而王向也以此为借口之一,说要收取一定费用。先是说元旦会有结果,后来又拖到春节后,最后说要扣取3000元的费用才同意退款。可是最终强行收取了5669元费用,并且没有给任何凭据。对此我们感觉极度的不满与被动。 首先,他们所说的费用里包括了业务员的佣金抽取和瓷砖已经发货到长沙仓库,有仓库储藏成本。对于这一说法,都有很大疑问。第一,瓷砖的下定时间和最终的交易成交时间本来就是不受时间限制的,如果在下定的时候,就说明了在多长时间内一定要取货并且把此交易完结的话,应该有很多人就不会选择在促销期间下订单了,因为装修不是一件小事,过程一般不会很短,而且过程中很容易会有很多变故。对于这个行业的商家,应该比消费者更有经验,所以在业务提成方面,应该就有自己合理的分成方式。像人家移民公司,那一个业务做下来有好几年,回头没成功了都还全额退款呢,别人难道没有业务提成方面的费用?这个是基本信用问题,难道一个公司和客户推销产品的时候请客户喝杯茶,回头客户不买了,还得付他茶钱和员工来推销的工资啊?难道我们下了笔订单,业务员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