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11年9月12日在西安旅游,匆忙中看了下西安万科城的项目,当时时间2个小时,时间有限,匆忙中就定下了一套房子,当时说然后10月份付了30万的首付。当时销售人员说认购书可以变更转让或者退。后来然后跟他们沟通去退房的事情,因为我不在西安工作,在西安也没有社保,根据西安市限购令,我属于不满足西安买房条件的。我本想以此方式去申请退房,但是因为太信任销售人员,因此在给开发商的申请书里没有说明这条,现在销售人员在中间出于业绩作梗,本来我都在12月4号去西安办好了全款退款的包括1万块的押金,当时该销售员请婚假,她让我到西安找他的主管办理的,并给了回执给我。按照他们给的回执,30个工作日要回款的,但是在我没隔一个星期的催促下到2012年2月13号才30万首付打回,又跟我说1万的认购书的定金不给退了。因此向你们求助,帮忙看下如何把那1万块钱给追回来。 我手上有他们给我的31万退房款办理回执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