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开发商应与2011年10月1日交房,至今交房日期一拖再拖,在签订合同时,自身违约的所负责任的条款都是空白或起诉,违约交房赔偿标准极低,每月仅60余元,还不够正常的租房费用,并且以这都是统一制式合同为由,经多家省市媒体曝光后,仍然我行我素拒不交房,拒不提高赔偿标准,致使小区内150余名业主至今未能入住,未得到应有的赔偿,权益受到损害。该开发商在交房时还要按照合同收取双气费用,严重违法国家相关规定。该开发商涉嫌用格式合同侵犯我们的权益,强烈要求尽快交房,按照邢台市租房标准予以赔偿;并严肃查处违规收取双气费的行为,维护我们消费者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