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12月25日在重庆香江家具内的百尚家具订购床、沙发等产品涉及金额7650元,本人交纳订金1300元。签订了香江家居销售文本合同,有百尚家具鲜章。在2011年10月要求百尚送货时,百尚以在重庆香江家具撤柜为由,要求我必须付齐全款后才送货,并且不保证售后服务。对于这种不诚信、野蛮的行为,我深表愤慨。由于现在我已无法联系到百尚家具,希望香江家居能够协调退款1300元订金。 由于本人搬家,在2009-2010年内在香江家居购买了大量的物品,接触设柜商家不下十几家,经常存在以私人返点为诱点,欺骗消费者与其签订私下合同,防不胜防。在2011年3月15日我曾就以类似情况投诉过香江家居设柜的美心门业,由于方式并没撤柜,加上又通过315,香江家居介入得到解决。所以,我认为香江家居不能以撤柜或合同不规范为由拒绝解决,香江家居有不可推卸的管理失责的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