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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龙怡苑小区推脱责任,毫无诚信

2012-03-15 09:08:54    陕西省    无先生    点击:

我在黄陵县龙怡苑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是延安宏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晓龙,到了约定交房时间,没能按约定时间交房,2011年12月20日开发商打电话说是交房。去了看后,不具备交房条件,天然气,绿化,道路等都不到位。推迟交房近2年,只按照每天万分之二给与补偿,按合同是每天万分之三,问起为什么,说他们老板冯晓龙定的,问天然气,绿化,道路什么时候能到位,只给了一句这个不能确定,如果按照他们说得来,那要合同有什么用处,其中不少人都等着房子好了给孩子结婚,还有一部分无房户至今还租住着,而且到现在还没达到交房条件。请为100多户消费者做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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