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那个住房合同,跟随水青木华开发商拿着钥匙验房,交房。我们发现验房时存在以下问题:1.验房时没有给我们提供足够的工具,我们有个阁楼,但是没有梯子,无法验收阁楼里的情况。 2. 验房时,水电都没有开通,我们无法检测水电是否异常。 3.开发商一再承诺,先签字后给钥匙,不签字不给我们钥匙,并且一年内的房屋质量问题,都可以找他们解决。 4.对于地面不平整,开发商说建筑地面上下误差不超过1.5cm 即合格,实际阁楼的误差有的基本超过2cm。而且起沙特别严重。 5.验房时阁楼有个天窗玻璃被冻碎了,从2011年12月起,就跟物业报到,一直无人管无人问。直到2012年3月说是过来维修,谁知天窗供应商死活指定说天窗是人为损坏的,拒绝维修。--这是最最不可理喻的,天窗验房的时候一直是裂的,人不可能爬到屋顶将玻璃踩碎呀,供应商一直寻找各种理由,拒绝维修,我们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找消费者协会解决。 6.房屋存在那么多质量问题,如果我们签字那也算是验收合格吗? 7.投诉威卢克斯天窗供应商,售后服务很差,出现问题一直不给解决,一直推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