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装修押金问题,一直未查到相关法律依据,但是江都兴荣物业有限公司收取的装修押金却高达5000元。(负责的是江都市曹王镇雅典花园物业)而此处房屋总价才27.6万。另本人近几年均不打算装修入住,该押金让我个人无法接受,我相信大多数的业主也都不愿接受。这显然是一种不合理的收取手段,而这一切却要业主与物业自己协调,对于业主显然是一个弱势群体,没有更好的手段维权,请帮忙协调。 拒交此项费用消费者却拿不到已购房的钥匙,消费者已经承担了依据合同及法律规定的相关费用,为什么享受不到消费者应享受的权力? 现在我还没有过去和物业直接协商沟通,请帮忙协调。谢谢! 以上所获信息均来自售楼处通知(售楼中心电话:05148640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