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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总正华欺诈,新购商品房质量问题严重

2011-12-20 12:14:42    北京市    聂女士    点击:

尊敬的消协领导,你们好: 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最近,我遇到了一件颇感无奈的事件,想向你们申请援助。我在2011年4月份购买了北京住总正华房地产公司在顺义开发的红杉一品(10号楼1单元103室)精装商品房一套。 在签订售房合同书时,约定最迟于2011年10月31日底(前)开发商将房屋交付业主。在2011年10月10日开发商通知我收房。但收房后,我们业主面临了诸多问题,先后与开发商经过多次协商,至今未得到圆满解决。而就在2011年12月17日再次与开发商交涉时,开发商代表郭楠更是将我们20几名业主丢在售楼处,并以找上级领导为由一去不返。对于开发商强硬无理的态度,我们无奈只好向各位领导如实反映问题,请领导协助解决。 1、虚假宣传,偷工减料,装修质量问题严重,装修合同不符合法规要求:(含部分装修合同复印件一张及开发商媒体宣传页一份) 业主购房时,房屋销售员介绍的,包括开发商在媒体上宣传中一致声称,他们所销售的是精装房屋,其中精装修费用标准为2500元/平方米。而实际业主收房时,发现房屋装修品质与购房时所看到的样板间相差甚远,更达不到2500元/平方米的装修费标准。 业主收房过程带有明显的强制性、欺骗性。关于业主对装修质量提出的质疑,开发商均以合同约定为由,不作正面答复。请各位消协领导查看,开发商所拟装修合同中,所有装修材料品牌、规格、数量等都未作明显标示。另外在合同底部还作出“出卖人保留在同档次品牌产品中调整产品品牌的权利”的声明。但所谓同档次的依据和规格标准并未明确告之业主。其中,对于消费者购买的房屋存在以次充好及偷工减料问题(整体厨柜后背墙面未作贴砖处理等)虽然收房时承诺会尽快给予解决,但至今已近两个月还未圆满处理,对有些问题最后竟以无法解决为由,不再予以理会。 另外,对于房屋公摊面积部分,没有精装修,也收取2500元/平方米的精装费,极其不合理。 所以作为消费者我恳请消协领导协助要求开发商出示样板间与业主所购房屋的建筑材料的详细清单。以确定开发商对于房屋装修质量上是否存在问题。 2、没有达到入住标准,强制业主收房,强制收费;(附购房合同文件复印件3份) 购房合同约定——市政基础建设中的供暖:2011年10月31日达到使用条件。收房后,虽经多次维修,但至今部分业主家中暖气温度及不达标,最高温度仅在15.5摄氏度。 合同中约定——其它设施幼儿园:2011年12月31日达到竣工,现在已经是12月19日,开发商仍在作售楼中心,对于此项约定,开发商要给予正面答复。 合同中交接手续中明示不得以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该商品房的前提条件。但在业主收房时,开发商的程序带有明显的强制性和欺骗性。 【列表介绍收房程序】 1、销售通知业主收房;2、业主到场领号;3、销售协助业主复印证件;4、叫到号码后由销售陪同交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产权代办费);5、与产权代办公司签订代办协议;6、由精装修负责人带领验房(其中所有装修问题,都由精装修负责人记录,对于业主提出异议,均以签字后马上修复作答);7、验收签字;8、签订物业管理等诸多合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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