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公告的楼盘信息里说明,漳浦县阳光龙泉”住宅小区楼盘设计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4至6层跃7层,规划占地面积8456.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73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是19740平方米,分为7幢,拟建商品住宅及车库230套,商品房面积17246平方米,车库面积2494平方米,工程建筑密度为38%,容积率2.019,绿地率31%,均照规划条件设计实施。 然而,在交房后,通过详细勘察知道,现有的商品房面积变成了21665平方米,工程建筑密度改变为53.6%,容积率提高到2.488,绿地率降低到22%,犹为过份的是将不计容积率的小区业主共有的2494平方米的地下室被开发商与房管部门联合违法办了单位自建的产权证,改变用途,进行出租转让卧室和客厅都没有安装外窗,物管用房变卖,车库成了店面,违法收各种入户费近两百万元且不开发票。 此等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漳浦县阳光龙泉”住宅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是一起严重的商业欺诈行为,现请求315给予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