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贵网老师你好! 我是连云港市赣榆县东大假日花园的业主,于2009年1月4日购买该花园(B7栋)商品房一套。在2010年5月交房过程中,我发现房屋存在大小问题多达21处;为此我要求开发商在交房手续上写清楚存在的质量问题,开发商拒绝我的要求,他们的答复是:“你提的这些都不属于质量问题,不影响使用,不算质量问题,不能写在交接书上。”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我拒绝收房。为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先后向投诉到县建管科、县质量监督站(质监站已登记)请求督促开发商处理此事,但至今未予给予合理解决。 问题如下: 1、 地坪开裂:客厅、餐厅、卧室等处均发现约1.5~2.7米左右的裂缝。 2、 顶棚空鼓:客厅及卧室等均发现7处约0.5㎡的空鼓。 3、 进户门:进户门安装不垂直,倾斜。 4、 窗户问题:客厅北飘窗及卧室、南阳台窗户均倾斜不一,窗户扇不能关严,上下垂直度差达2~3cm,塑钢焊口极为不严实,多处开裂。 5、 墙垛问题:客厅北飘窗及卧室窗户墙垛倾斜不一,北飘窗墙垛上下扭斜(不是倾斜)达3cm,主卧室两侧墙垛均扭斜2~3cm,最离谱的是中卧室,东墙垛扭斜达6~7cm; 6、 层高问题:设计层高2.7m(本人在规划局及档案局查阅的)、实际建造层高2.9m;合同文本层高与实际设计层高不一致,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 7、 合同问题:本人2009年1月4日购买该房时销楼部说是现房,可合同书上却写交房时间是7月,房屋使用年限为50年。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的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8、 圈梁上有露出的钢筋(投诉后,他们已经打磨掉了)。 9、 经过多次交涉,开发商工程部门仅仅将我的地坪裂缝用水泥粉涂了一层,顶棚空鼓敲掉后用水泥浆刷了一遍,并未进行实质性的修缮。 因本人装修在即,急需用房,且多次与开发商(包括向县建管科、县质量监督站后)仍未给予妥当、合理的修缮。本人等待处理结果无望后,于2010年10月开始装修(未装修完毕,半停工) 以上描述的房屋存在的问题均由照片及相关证据 本人请求:开发商尽快给予解决以上问题,让本人赶紧装修入住。 谢谢!急盼! 反映人:* ** * 开发商工程部电话051887116607 开发商徐总:13605127500 工程部王工:1381232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