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改建农村住房两层,占地180多平方米。2010年6月15日,因为二层楼房打板,委托当地运营商侯检文购运水泥,侯检文从华新水泥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代理商周新华购运了10吨华新水泥,钱款交由侯检文代收,但未给开发票。由原来第一层楼房原班施工队伍施工,施工当天二层楼面就出现不少裂纹,3天后楼面出现大量裂纹,连水泥梁上都出现裂纹,遇雨天屋顶漏水严重,给房子造成极大安全隐患。当即把问题反映到代理商周新华出(周新华系安仁县灵官镇文化站站长),周之后联系到华新水泥厂湖南郴州分厂,10天后,周偕同华新水泥郴州分厂2名工作人员来到我家现场,证实房子问题后抽取水泥样品回厂化验,并承诺1个月内尽快给予答复。但一直拖了3个月,却是杳无音信。联系代理商也是再三推拖。2010年10月,再次催促,代理商周新华叫运营商侯检文送来一张所谓合格的化验单,但化验单日期和号码根本对不上所购水泥单号。我们提出质疑,并一再要求厂家来人答话,代理商周新华及厂家却一再推延,直到2010年11月,厂家才再次来人,视察过程中厂家态度恶劣,理由漏洞百出。报当地派出所现场证实下,厂家说上次抽样根本没有化验,并把责任推到代理商周新华身上,周新华反过来把责任推到厂家身上,如此推来推去,事情不了了之。全过程我方备有摄影录像,并有代理商、司机和当地公安机关证明。但至今厂家还未给出任何答复。改善农村住房本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号召和举措,现在却因为不法厂商的危害,住房变成了安全隐患房,严重影响到农民的生活和生命安全与质量,给老百姓造成了极大精神和经济损失,望给老百姓讨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