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9月在本地经销商购买了本公司的地板,共200平方米,在2009年元月发现地板开始有裂缝,当时并告之经销商,经销商于是到家中确认,答应到供暖期过后再看看是否严重,供暖期结束后,经销商又告之以给厂家说了,本地板一年后有承诺给维护,厂家答应一年后看情况,再进行更换,于是就拖到了2010年春节后,我再次催经销商,经销商请来了厂家,厂家来两人到家中确认后,情况比较严重,地板基本都有裂缝,并且严重,厂家过后答应更换,但是有条件,要求我们自己将地板全部拆除,全部寄回厂家,然后厂家再全部更换,并且所有一切产生的费用由我自己来承担。我无法接受这样的赔偿。 9月6日经销商告之我,浏东木业有限公司的谢总监(0731——83742648)给他回话,让西安的总代理公司派人到我家中再看一次(而上次厂家已派人来我家中确认了,并拍了照片),经销商告诉我西安的总代理不愿来。 9月27日下午浏东木业有限公司谢总监打来电话,了解情况,说让我等待,不要着急。 10月7日,本公司两人到我家(其中一人是谢总监),查看了地板,答应赔偿,我的要求只需要公司派人将开裂的地板换掉,颜色一致,恢复就可以了,他们让我等候他们的电话。 今天(10月23日)早,该公司谢总监打来电话(073183744936),本公司的处理方案是给我只来40平方米的地板,再给1000元。我200平方米的地板面积80%开裂,该公司的处理岂不是在欺负消费者,我请求中国质量万里行能够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合理更换我所有开裂的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