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在大竹县金利多三区买的二手房。紧接着就开始找人装修,截止2009年底,装修完毕,并入住。 谁知在住了不到一个月就发现,房间的天花板是上尽是裂痕。于是,我们家人开始与装修工人和开发商联系,要求解决这一问题。但双方都不承认是自己的责任,就在他们的要求下,经质检局鉴定出结果:天棚空翘的主要原因是天棚抹灰前为抹结合层,造成抹灰层与结构层粘接性差;次要原因是白水泥抹得太厚。。即是开发商付主要责任(80%),装修方承担次要责任(20%)。又经地方建设局预算,可求赔偿数为:7868元+搬家费,共计9000元整。 现装修方已无异议,但开发商方拒绝承担80%的责任,只肯承担70%。此处几经调解,仍达不成协议。房屋正常使用受到限制,希望通过此平台帮助我们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