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9月初和北京南四环集美家具建材城的北京东方龙盛门窗有限公司签定了家庭装修用的铝镁合金窗户定做合同,内容涉及一个门连窗、一个推拉门和一个折叠门,单价为500元/m2。2009年9月27日厂家上门安装,安装时本人发现门连窗的推拉窗户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其返工。安装工人把问题窗户拉回去重新修理,并于2009年9月30日重新安装。 因第二次安装当日本人工作较忙,不在现场,再加上本身就是返工,就粗心的以为厂家已经整改完毕。就让我家先生请假回家把余款付清。因我家先生不太清楚其中原由,再加上也是工作忙,匆匆把钱付完就又上班去了。下班后我回家一看,该扇窗户根本未整改就又给我拉回来安装了。 我多次联系签定合同的门店,他们来人看了说是存在问题:窗户尺寸太小,导致不得不把下面的滑轮调高来支撑窗户上侧能被卡住,这样一来窗户下侧的缝隙就太大了,有将近一公分的缝隙能透光,滑轮看的清清楚楚。他们说这是他们代理的,他们找厂家联系。联系后厂家说没问题,他们也就不了了之,再找就不理我了。我又找到集美投诉部,把问题窗户的图片也拿过去给他们看,他们答应说找厂家联系后给我答复。最后答复是让我拿出确切证据证明他们的窗户有问题。我不知道要拿出什么确切证据来证明,尺寸问题如果实物图片都不能说明问题,还需要什么证据?因此我也实在没别的办法了,只能走投诉这条路了,希望能有个满意的结果!谢谢! 后附窗户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