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8月19日,本人在浩沙健身(中关村店)缴纳998元(左右,不确定)购买为期一年的瑜伽课程。 2、2017年10月9日与会籍顾问张鹏宇反映自己购置的课程开课与买课时相比明显变少、十分不便消费者上课;同年10月15日与前台工作人员沟通得知该课程项目将会取消,我联系会籍顾问张鹏宇表达退课意愿;同年11月1日该健身房微信号通知所有会员该项目课程取消; 同年11月6日、11月11日、11月23日、12月3日,我与张鹏宇咨询相关情况,全无进展; 3、2017年12月11日会籍顾问张鹏宇联系我,告知瑜伽课的解决方案为退费或补时间,我选择退费,张鹏宇确认预计退费700元左右(微信沟通原文中,他告知的计算方法为「12个月除1000」「应该是700左右」),退费时间为「最快也得半年」(微信沟通原文)。 4、2018年5月1日我询问张鹏宇退款进度,他无消息;5月9日张鹏宇告知: 「您那个退款的出现点问题」 「咱们北京区换了一个经理。原来所有的提报退费的会员 全部统计到一起。每家店陪了一个出纳核实。然后在走退费流程」 「也就是说你这个得重新走流程」 5、2018年6月30日我问张鹏宇退款进度,他说:「正在催办」 6、2018年9月10日我问张鹏宇退款进度,他说:「你好 我问了经理 经理也没有办法给你保证确定的退款时间 钱的话 是总部财务计算的 也没有办法给您确定」 7、我不能认可这整个过程。原因如下: 1)在2017年8月中下旬,我最初购买瑜伽课程项目的时候,就有其他会员获取该课程项目将取消的消息,我当面询问过张鹏宇,他口头表示该课程项目的合约和浩沙健身对场地的租赁时间一样长(这种话我可编不出来),约有两三年,叫我放心上课。 2)后续课程减少、取消,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单独或提前通知我,都是其微信平台突击告知、或者我询问张鹏宇才确定。 3)退款周期过长、中间各种临时变更、到现在什么都不确定,会籍顾问把责任推卸到健身房、健身房把责任推卸到总部,但我认为不论机构规章制度、行政执行流程如何变化,在变化发生之前与会员的协议都应该保证按时执行。 8、我的投诉诉求是: 1)在2018年9月15日之前按原计划的金额退款(也就是700左右); 2)中国消费者协会核实浩沙健身总部及各分店在各种退款上的问题、提出警告、要求并监督它们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