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6日在苏宁易购订购并付款蒙牛特仑苏牛奶,订单号4005655548,金额51.8元。
苏宁易购网上显示其承诺于2013年12月19日会到我的收货处。
截止2013年12月24日货品未到,且苏宁易购网上显示17日16:11:48订单已完成打包。
但是没有网上显示的此单货的信息到此为止再没有更新。
苏宁易购网上的投诉总是总是无法进行,显示前面有很多人排队。拨打其电话4008365365总是占线。
在这当中苏宁易购红孩子母婴回访时候我说明此事,但是得到的回复是苏宁易购网络损坏,需要修复后才能正常派发。
2013年12月25日我拨打12315投诉,给了我苏宁的联系人手机号码,18640098028。
联系后先以我订的货沈阳没有库存所以不能及时送到为理由。
在我提出是否是苏宁网络损坏时候其有以网络损坏为由,前后矛盾,欺骗消费者。
2013年12月27日苏宁电话我,告知我本月29日给我送货,被我当场拒绝,我表示我要投诉你。
2013年12月28日苏宁电话我,问我是否选择退货,同样被被我当场拒绝。
2013年12月30日我发现,苏宁在没有征求我同意的情况下选择退货并退款。
以上是历时近半个月的一箱牛奶的购买过程。
我现在质疑理由是:
1,苏宁的到货期是否承诺就能做到;
2,既然网络损坏,就应该公告告知客户相关情况,而不是没有任何回应。
3,如果是没有货,为什么显示可以送到货并收款,收款后就形成了合同契约关系,达不到并恶意退款就是属于欺诈。
4,食品类的东西有保质期,其这种做法我实在无法理解。
我要的回复是:违背契约,苏宁易购必须10倍赔偿,此单货我不再收货并退款给我。苏宁需要解释并告知我真正的未到货理由。
我希望国家真正保护消费者权益,惩处霸王条款,让不良商家收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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