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8月底在大连罗森连锁超市二七广场店购买食品,付款索要发票的时候,超市开始称没有发票,后经交涉,对方称需到总部开,需要一周时间。我是路过这,顺便购买物品,家和工作单位都不在此,我很不理解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涉嫌逃税行为。结果一周左右,我专门去罗森店里,结果给出答复是仍没有发票。紧接着我打12366热线投诉,很长时间一直没有给我解决,中途多次打12366,仍不见解决,直到10月29日,历时两个月这个问题才解决,罗森称发票开好了,称国税才给他们打电话。问题一,一个简简单单的问题,国税需要两个月才给处理?国税处理问题的时限是这么慢么?我中途打了好多次12366为什么一直没有解决,挺不理解的。罗森称国税才找的他们,不知道是国税如此服务还是罗森在撒谎。问题二,罗森这种当时购物开不了发票,需要顾客一周后再去拿的行为是否合乎规定?消费者消费了还要再次费时费力费钱去取当时该取得的发票,不知道是否该整治一下?罗森这样行为是否有逃税嫌疑,此后多次罗森购物均遇到不给开发票的现象,希望有关领导能告知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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