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六安市明珠步行街购买的一箱剐水中,无意间发现瓶内有疑似“鼻涕”的类容物,貹是恶心,多次找经销商,态度诚恳但无力解决。气人的是:
1.作为生产厂家,应该积极出面和气解决,勇于承认错误和管理上的漏洞,而不是说“十个手指伸出还有长短,何况产品”呢。作为厂家代表应该知道自己代表的群体素质和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销售的严格规定,藏着躲着解决不了问题。你们好在仅仅生产水,要是生产药液,那你不知害死多少人的命!
2.六安市消协主动找我,态度蛮横,语气盛气临人,根本不是从消费者角度理解说话,或中间人的角度说话。见面说话有如吵架。“我作为工商局部门,调解不好,那你就什么什么的....告吧”。她和厂家联系时,厂家根本不来会面或始终不主动联系厂家而是主动找我施加压力。作为消费者或受害方,我不知何意?
3.未解决的事,作为消费者我有权保持申诉的权利。
在我们法治社会中,作为弱势群体的维权实践中,我们真的很弱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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