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被投诉人信息 平台名称:来分期(北京快乐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事实与理由: 本人在来分期平台借款四笔。 2018.11.19号第一笔借款8100元,等额本息还款,分18个月还,每个月还588.94元,截至2020.04.28号已经还了17期,已经还清本金和年利率24%内的利息部分。 2019.08.21号第二笔借款10000元,等额本息还款,分12个月还,每个月还1004.62元,截至2020.04.28号已经还了8期。 2019.08.21号第三笔借款4000元,等额本息还款,分12个月还,每个月还401.85元,截至2020.04.28号已经还了8期。 2019.12.05号第四笔借款9000元,等额本息还款,分12个月还,每个月还904.16元,截至2020.04.28号已经还了4期。 平台没有提供详细的借款合同,在没有明确告知年利率的情况下存在违规误导嫌疑,实际年利率已经达到36%,没有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支持的IRR算法,没有向消费者明确告知借款成本!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严重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到2020.4.28号为止,本人主动两次和来分期工作人员(工号6047)协商还款事宜,要求就第一笔账单出具结清证明和退还四笔贷款多收取的违规利息,都被蛮横无理拒绝,甚至威胁恐吓我要上征信黑名单,最后客服直接挂断我的电话,无法协商。 诉求: 1要求平台退还多收的违规利息 2、要求年利率降低到24% 3、对第一笔贷款出具结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