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1.2018年8月通过海航集团旗下聚宝匯平台购买2份金融理财产品,其中一个是海聚宝1204期单号4502822,投资本金100989.73元,预计年化收益率15.3%,2018年9月23日到期;另一个是海聚宝1166期单号4502836,投资本金50591.95,预期年化收益率25.2%,2018年9月26日到期。到期后,迟迟无法兑付本金。
2.经过多次电话投诉联系客服,海航集团给出了一个保障平台兑付的承诺书,承诺协助旗下公司根据兑付方案及时兑付,并提供所需资金保障。出于对海航集团的信任和作为消费者的弱势地位,被迫同意了一个延长18个月分期兑付的协议,并承诺18个月延长期间按照原理财产品收益计息。期间在2019年期间按照协议应兑付部分本金时,依然没有到位,多次电话联系客服,表示只能等最终18个月到期再处理。直到2020年3月26日,协议到期,联系客服依然推诿,只表示对方没有偿还能力,确实海航承诺担保偿还本金和利息,但没有兑付的计划和通知。
3.诉求就是:按期偿还本金和应付的利息。